(内设副县级行政机构)
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近期经济运行调控方案,建立经济运行预测预警机制,监测、分析全市经济运行态势;组织协调煤电油运等重要生产要素、原材料的产运需衔接和紧急调度,负责工业应急管理、产业安全及救灾物资保障协调等相关工作;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,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;负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作;负责煤炭行业管理和煤炭经营市场准入工作;监测分析煤电运供需动态,提出煤电运供需紧急调度措施。
主任:孙志远
鲁公网安备 37160202000226号